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2019-06-03 10:48 点击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分团委具体

指导下的研究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

允许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以“服务同学、锻炼能力、提高素质、促进发展”为服务宗旨,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以服务于全体研究生,服务于社会的发展,服务于祖国建设为己任,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拓展研究生的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五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独立自主的方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全体研究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生与学校和学院各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民主管理,反映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全院研究生的正当权益。

(三) 组织研究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研究生成为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

(四)充分发挥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加强研究生之间、与其他各院以及与兄弟院校交流,促进研究生与社会各方的相互了解与合作。

(五)努力完成党组织、团组织和上级学联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六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的使命:以推动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和文化建设为己任,秉承“公诚勇毅”的校训、发扬“三实一新”的校风,为把西北工业大学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大学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已取得研究生学籍并且承认本会章程的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在校学生均可以成为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会员。

第八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从西北工业大学毕业即自动退出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在任期间需退出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组织的,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部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方可退出。部长及部长以上成员如需退出,须提前半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审议批准,方可退出。

第九条非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或已经退出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的个人不得擅自以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名义从事各类活动。

第十条研究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对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有参与、建议、批评的权利。

2、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有参加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主办或与其他组织联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经过批准有利用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提供的一切设备和便利的权利。

5、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有向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上级领导机构反映,或通过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成员和研究生同学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建议、措施的权利。

6、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有遵守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执行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决议的义务。

7、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有维护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名誉和权益的义务。

8、正在执行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各种项目的成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退出。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十一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二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研究生会的组成:

1、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主要领导干部由微电子学院竞选或者由微电子学院分团委推荐等方式产生并由微电子学院分团委任命,任期原则上为一年。

2、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主席团负责领导其余三个部门。

3、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各职能部门设正职一人,副职一至二人。

4、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职能部门的数量和类型在每届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任期内原则上应固定不变,如需调整,应由当届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提出申请,经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分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一、主席团

1、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主席团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主持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日常工作,负责与各部门联系,开展学生活动。

2、研究制订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的组织制度和发展框架,讨论决定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内部各种重大问题,积极向学院和学校反映涉及研究生利益的各项问题,领导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3、定期提出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4、定期完成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总结,及时将工作情况汇报上级领导机构。

5、定期召开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部长会议、主席团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安排工作任务。

6、负责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的部长竞选和成员的招募工作。

二、学术部

1、负责承办每年一届的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年会微电子学院分会,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

2、定期开展学术沙龙活动,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搭建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

3、积极组织广大研究生同学参加“挑战杯”、“三航杯”等科技竞赛,促进研究生同学的科技创新能力。

4、鼓励和组织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下乡活动,使研究生更深入地了解国情、民情,并且用自己的科学知识为社会服务。

三、宣传部

1、负责各部开展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承担日常海报、板报的设计和制作,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充分利用网络力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2、负责研究生会与社会、学校各类媒体的联系,并积极向研究生同学公布各种有关信息,对外则负责宣传研究生会的工作、成果等。

3、负责研究生会网站的日常维护和各种信息的发布等工作。

四、文体部

1、文体部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院同学的文艺、体育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2、协助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大型文体活动,组织或承办学校和学院相关文艺体育活动。

3、组织开展有学院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五、办公室

1、办公室的职能涵盖了研究生会工作的各个领域,是统筹、协调和管理各部门工作的核心与纽带。

2、办公室主要负责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对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负责研究生会的资料管理和档案管理,处理与本校其他社团和外单位的公文,并承担会议的组织工作。

3、办公室是一个具有主席团助理性质的部门,需要及时上报主席团研会的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 基层组织:

1、各班是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和分支机构,在工作中接受研究生会的领导。

2、各班应当认真执行研究生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并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

3、各班开展各种具体工作,与研究生会共同承担校园文化建设的重任。

第四章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对各部长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例会出席情况,对研究生会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情况,各部内部的团队建设情况。

第十五条各部成员由该部部长考核,内容包括:会议出席情况,对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情况。

第十六条主席团成员由研究生会主管部门微电子学院分团委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均受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监督。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成员,在工作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考核优秀的,将给与一定的奖励。工作出色的成员,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考虑向主席团提出或其他奖励。

第十九条无故不完成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或违反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损害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声誉的成员,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直至开除出组织。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条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活动经费每学年由学校有关部门拨给,由微电子学院分团委统一管理,使用于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同时研究生会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取社会各界资金的支持,以服务于研究生会的工作。为了加强经费的使用计划性,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交经费预算报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联合会。根据章程,由主席团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会。

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联合会

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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