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学院关于面向校内招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2023-06-14 16:15 点击数:

根据《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党学字〔2017〕79号)、《西北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校学字〔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微电子学院工作实际,现面向校内招聘专职辅导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

承担本科生相关年级的辅导员岗位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17〕43号)的要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

学院本科生位于长安校区,本岗位不涉及工作调动。

二、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报名方式

欢迎校内优秀青年教师、职能部门或学院机关优秀青年干部、军转干部等报名,报名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有意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peng@nwpu.edu.cn,邮件请注明“申请微电子学院专职辅导员”。

微电子学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为专职辅导员认定工作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发放相应津贴。

特此通知。



微电子学院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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