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2024-03-12 14:18 点击数:

一、招生学科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考生需于3月12日—3月28日12:00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批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科研计划书。

(二) 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完成报名后,需于4月1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4月2日24:00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4月1日9:00—4月3日12:00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视为放弃。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于4月4日前邮寄至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所有报考材料由我院留存备查。

邮寄方式:顺丰邮寄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微电子学院138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0774

3.学院审核

学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含材料评议、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每部分按百分制打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

1.材料评议(占总成绩20%)材料评议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重点对学生的过往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专利以及各类竞赛获奖等方面进行评议。由学院负责组织专家事先线下完成评审。

2.思想政治考核(占总成绩10%)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占总成绩20%)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4.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50%)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五、录取

1.录取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20%+思想政治成绩*10%+外语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

注:材料评议成绩由学院材料评议专家组完成线下评分。

2.录取原则录取按报考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2024年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1.学院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学校“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2.学院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监督与复议

1. 监督渠道:

电话:029-88430774

邮箱:Zaqq@nwp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129

联系人:张老师

2.考生可通过以上渠道,进行咨询和申诉。申诉或举报需实名。



微电子学院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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