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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作者:浏览量:

一、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学生会是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条、 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学生会接受西北工业大学校党委、校团委,微电子学院党委、团委的指导,充分依靠本院系的广大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学校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学院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四条、 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 充分发挥联结学校、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校、学院的沟通渠道畅通。在保证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与学校、各兄弟院系学生会相互配合,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切身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三) 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培养同学的全面综合素质,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目标;

(四) 发展促进同学之间及院系之间的相互交流,增进与学校、其它兄弟院系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横向联系,使学生会扩大视野;同时指导并协助各小班开展班级管理、建设工作。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 本会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西北工业大学校规校纪为最高准则,在其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行使职能、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凡取得西北工业大学学籍的微电子学院在读本科生,不分种族、民族、性别及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本会会员享有规定的一切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在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下,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 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四) 本院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本院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相关组织、部门必须认真对待;

(五) 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 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正当行使权利;

(三) 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支持本会各部门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配合活动主要负责部门举办活动,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 各级学生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作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权力

第十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微电子学院学生会例会对会员负责,反映会员意见,受会员监督。

第十一条、本会实行的是主席团领导下的部长团负责制,各项决议的通

过实行表决制。

本会设主席3人,其中执行主席1人,主席团由每年的竞选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和义务:

(一) 执行本会章程,制定本会总体工作计划,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会员监督,对各部长及会员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合理的答复;

(二)决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并领导各职能部门工作;

(三) 决定聘任和解聘本会办公室主任;

(四) 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本会现由办公室、宣传部、生活部、体工部、文艺部、公关部、学习部、社团部以及由学生会托管、分团委直属的组织部、社会实践部十个大部组成,各部均设部门负责人2人。

各部门负责人行使的职权和义务:

(一) 领导本部部员,组织本部内各项活动;

(二) 协调好本部和其它各部的关系,切实做到与各部并肩作战,互帮互助,共同发展;

(三) 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对主席团分发的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地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主席团或相关负责部门做适当而合理的解释;

(四) 虚心接受部员、干事的意见及建议,各项工作要做到向部员公开。

第十二条、 部门的设立与取消,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而定。设立或取消部门必须由主席团提出,参与表决大会的与会人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本会的常设机构为部长例会。部长例会的召开是定期进行的。时间由执行主席制定。

部长例会的职责与义务:

(一)部长例会由主席团或主席团任命的特定人员主持,办公室作会议记录;

(二)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必须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三)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必须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第十四条、 本会具有对本院各小班工作进行评定的权力。各小班应根据本会的安排向本会指定部门汇报相关工作(学期初由各班班长将工作计划,学期末将工作总结(打印件)交到学生会),本会对其工作进行审查评定,并召开答辨会,评选院级先进班集体。评定细则依据当年《先进班集体评定细则》制定。

第十五条、 本会具有对本院各小班学生干部工作进行评定的权力。各小班学生干部有责任、有义务根据本会的安排及时而细致地向本会递交学年工作计划和学年工作总结,本会对其工作进行审查评定,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班长例会的职责与义务:

(一) 学生会指定干部向各班班长传达学院的各项政策,向各班介绍本会最近的各项活动并按照学生会既定安排,向各小班分派具体任务;

(二) 各班班长需向本会相关负责部门汇报近期内班内的工作动态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困难以及应付方法、处理措施;

(三) 各小班学生干部之间交流经验,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班级会议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汇报工作,接受所在年级党组织和微电子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十七条、 班委会设班长一人,团支书一人主持班级日常工作,另设组织兼社会实践委员、文体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兼心理委员五人协助工作。

第十八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规定。

第五章 财 务

第十九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学院专项经费;

(二)活动相关单位赞助经费;

(三)其他收入。

第二十条、 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学生会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部长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末,学生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年终部长例会上汇报本学期学生会经费使用情况。

二、 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条 总则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是学生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学生会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了解、培养和使用学生会成员的基础。建立科学的学生会成员工 作考核体系,是为了学生会更好的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通过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发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对学生会成员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学生会成员考核工作在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设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团委书记担任,成员由主席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考核对象

分团委及学生会下属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及部员。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 学生会成员考核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考核标准。

(二) 学生会成员考核要建立多角度、多方法、多层次的全方位立体考核,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级考核、下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三) 学生会成员考核工作要坚持严肃、严格度的原则,避免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 以部门工作计划为主要考核内容,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 考核制度

考核方式:以期末总评为标准,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

(一)奖励:

凡有以下行为者,予以相应奖励:

1. 各部门开展活动比较成功者,主办部门部长加5—7分,副部长加4—6分,部员加2—4分;协办部门部长加3—5分,副部长加2—4分,部员加1分(被加分的人员名单由主办部门部长提供)。

2. 期末考试成绩在班上成绩较好者给予加分:前五名,部长加6分,副部长加4分,部员加3分;前十名,部长加4分,副部长加3分,部员加2分。

3. 积极向学生会提建议、申请开展活动者(须有成型的策划),每人每次加2分,如能成功举办,每人每次加5分。

4. 有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表彰的部门,该部门部长加4—8分,副部长加3—6分,部员加2—5分。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会成员加5分。

5. 每月全勤者(不含请假)加3分。

6. 整个学期全勤者(含请假),期末加5分;部门成员全勤(含请假),每个成员期末加7分。(注:此处加分在第四条所示加分基础上累加)。

7. 部门月工作非常出色,部长、副部长及部员每人加1—3分。

8. 积极检举不良现象并得以证实者,加两分。

(二)惩罚

凡有以下行为者,予以相应惩罚:

1. 例会、专项活动迟到、早退扣1分,缺席扣2分。

2. 值班迟到、早退扣一分,缺席扣2分。

3. 承担的工作无故延期或完成质量很差,以及工作失职的,负责部门的部长、副部长每人扣2分,部员扣1分。

4. 各种材料没有按时上交,部长(或部长指派的负责人)扣2分。

5. 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者,每人每次扣10分。

6. 活动中出现问题的,或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应干及部员责任,视其情况扣1—5分。

7. 未经主席团或办公室审批同意,擅自使用办公室者,扣1分。

8. 上报情况非属实,且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3分。

9. 损坏办公室财务,扣1—3分。

10. 挂科者每门学科扣2分。

(三)批评

凡有以下行为者,予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扣3—5分:

1. 会议、值班或活动连续迟到、早退或缺席两次及其以上者。

2. 重大活动着装不整,言行举止不雅者。

3. 在办公期间污言秽语者。

4. 在工作中出现影响学生会形象但情节较轻者。

5. 恶意损坏办公室财物者。

6. 办公室钥匙未经分团委书记、主席或办公室部长同意而转交他人,并造成公物损坏或损失者。

7. 未经主席团、办公室同意擅自在办公室聚众者。

(四)通报批评

凡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扣6—10分:

1.活动中出现推卸责任,影响活动正常举行者。

2.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者。

第六条 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等级标准

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学院、分团委制定的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学院以及学生会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工作勤奋,团结协作,有创新精神,任期目标圆满完成,个人考核成绩原则上在85分以上。

注:受到校级或院级处分,有严重挂科现象,有连续缺勤情况者均不能评为优秀。

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学院、分团委制定的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学院以及学生会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团结协作,能够胜任岗位职责,基本完成任期目标,个人考核成绩原则上在75分以上。

不合格

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任期目标未完成,个人考核成绩原则上65分以下。

第七条 考核办法

办公室根据一学期的个人工作纪律及考核分数、干部考核测评表并结合主席团意见对学生户成员进行考核。

第八条 考核程序

(一) 被考核干部填写干部考核测评表的述职报告部分,并交由考核测评组审核。

(二) 进行民主互评,部长、副部长之间相互参评,填写干部考核互评表。

(三) 考核测评组根据被考核人一学期的工作记录(由部门工作审核表、会以签到表等组成)及以上若干材料对其作出初评。

(四) 考核测评组讲初评结果上报主席团,经主席团研究后给出最终测评结果。

(五) 考核结束后,办公室负责人将考核材料归档备案。

第九条 考核时间

每学期期末一次。

学生工作网制度

一、 学生工作网页建设标准

(一) 公告栏

(二) 近期热点

(三) 学生工作组

(四) 制度建设

(五) 荣誉室

(六) 学生党建

(七) 奖贷勤补

(八) 教育管理

(九) 学风建设

(十) 就业指导

(十一) 心灵驿站

(十二) 团委学生会

(十三) 年级工作

(十四) 班级风采

(十五) 个人网页

(十六) 下载中心

二、 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网页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

各班(支部)网页是我院学生工作信息发布的重要手段,也是外界了解我院的重要途径。

(一)网站建设基本构架

院(班)内信息、院(班)内公告、学生活动、文体娱乐、学院公告、班级简介、班级公告、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个人网页、活动预告、综合链接、留言板等。

(二)管理职能

各班主页由各班维护,各班指定一名网络管理员,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班级由主管单位的网络管理员及时提供信息给院学生工作组。

(三)网络管理员职责

及时更新本班网页中的内容,同时更新主页中与本班的实时信息。要对维护网页的账号安全负责,保证只有网络管理员本人掌握账号密码。

(四)注意事项

页面风格要简洁、大方和美观。未经批准,不得在网页上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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